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4-09
划业主汽车、泼油漆,南通这家物业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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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林 古林 记者 严君臣)为了发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不满,南通恒盛尚海湾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徐某划损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汽车,仍觉得不解恨,又指使两名员工到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家门口泼油漆。4 月 8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对涉案人员判刑。

据介绍,今年 39 岁的徐某是安徽人,之前是恒盛尚海湾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由于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2018 年 10 月,南通恒盛尚海湾小区业主委委员会经工作程序决定在小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并在随后专门发文通知要求该物业公司在 2019 年 1 月撤离小区。

对此,该物业公司副经理徐某十分不满,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钟某、副主任陆某在故意刁难,渐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2018 年 10 月 18 日夜间,徐某在恒盛尚海湾小区地下车库,使用随身携带的电瓶车钥匙划损了钟某停放在那里的一辆林肯轿车。经价格认定,涉案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 9450 元。

但徐某仍觉得不解气,决定派两名公司员工到钟某、陆某家门口泼油漆。同年 11 月 3 日晚,徐某事先准备好两桶油漆、手套及门禁卡,并带二人指认了被害人居住的楼栋。

随后两名公司员工分别来到钟某、陆某家门口泼洒红色油漆,导致两室门口防盗门、墙面等处污损。经价格认定,上述两处损失价值人民币 2680 元。案发后,徐某等三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了相关损失,获得了对方谅解。

另查明,徐某等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覃某曾因犯盗窃罪、犯抢劫罪先后两次被法院判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覃某、陈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公司员工覃某拘役四个月;员工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 近年来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矛盾冲突频频发生,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选择司法途径解决。" 该案承办法官沈永斌提醒,无论哪一方采取过激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激化矛盾,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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