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2021 年 5 月以后,如果在南京看到高架火炬天天冒烟,请举报。4 月 11 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发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高架火炬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同时,给出了整改期限,要求在用火炬应当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办法》将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石油化工、钢铁等重化产业是南京传统支柱产业。据了解,全市有梅钢、南钢、南化、金陵、扬子、扬巴等大型、特大型钢铁、石化企业,尤其是江北新材料产业园内聚集了 100 余家化工企业,不少企业建有用于废气焚烧处理、应急排空的火炬。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工业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周俊说,根据统计,扬子、扬巴、蓝星安迪苏、塞拉尼斯等 20 余家化工、钢铁企业建有近 40 座火炬,排放烷烃、有机胺、有机醇等数十种有机特征污染物。
到底什么是火炬?和我们平时看到的工业烟囱一样吗?" 烟囱排放的是处理过后达标的工业废气和尾气,火炬主要是事故状态下的紧急排放。" 发布会上,金陵石化安全环保总监陆鹏宇说,仔细看的话,烟囱排放的是白色的水雾,火炬上冒着的是小火苗,这个火苗要求一直都是不灭的。
△高架火炬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原本,火炬是化工企业重要的安全装置。然而长期以来,对高架火炬不燃烧及通过火炬直排废气等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办法》将强化对化工高架火炬的监管。" 周俊说,《办法》明确,高架火炬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已建高架火炬,应当按本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利用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工艺装置开停工、火灾事故、公用工程事故及其他事故等紧急状态下,无法进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气体。另外,氮气等气体占比过高的不燃性废气、酸性气体不得排入火炬气系统。在应急状态下启用高架火炬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考虑到在用火炬改造的实际情况,《办法》规定了两年的整改期限。其中明确,2021 年 5 月 1 日后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在整改期间,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对不按照规范使用火炬,涉嫌偷排污染物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即将于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火炬使用也有明确要求。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 " 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可燃性气体的回收。火炬燃烧装置应当用于应急处置,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另外,《办法》还对高架火炬系统的设计、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火炬系统应当配套压缩机、储气柜等可燃性气体回收装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火炬长明灯应当长燃,确保可燃性气体及时点燃;严禁在火焰熄灭的情况下,通过火炬系统直排废气等。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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