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4-12
江苏:对指令施工单位盲目抢进度的开发商,暂缓发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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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4 月 12 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 " 省住建厅 ")专门下发通知,通报了扬州市广陵区 "4.10" 基坑坍塌事故情况和全面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现代快报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扬州市广陵区 "4.10" 基坑坍塌事故发生后,省住建厅对涉事施工单位作出暂停在本省范围内承揽新建工程的市场准入限制。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排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指令施工单位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暂缓发放预销售许可。

事故通报:

对涉事施工单位暂停在江苏承揽新建工程

据悉,2019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左右,扬州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B2 地块工程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 5 人死亡,1 人受伤。建设单位是扬州曲江生态园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王宏祥;监理单位是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是刁小勇。事故发生前该工程已被属地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治,施工单位擅自违规复工。

经初步分析,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深度 7.2 米,临坡角存在集水井,局部加深达 3 米,加深部位实际边坡垂直开挖,造成边坡土体坍塌,导致事故发生。4 月 11 日,江苏省住建厅已在门户网站上通报该起事故相关情况,并对涉事施工单位(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暂停在本省范围内承揽新建工程的市场准入限制。

在不到一个月时间,江苏连续发生两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省住建厅指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扬州近期两起较大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危大工程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工限时整改,并实施相应处罚,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严控一般事故发生。

列出四类重点风险隐患点

据介绍,江苏全省年均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超过 8 万项,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超过 9 亿平方米,当前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 20 条、在建里程 534.8 公里。从今年 3 月 22 日各地开展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来看,重点风险隐患点主要集中在:

一是基坑支护和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及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建(构)筑物拆除、幕墙安装等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 " 危大工程 ")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因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风险隐患的。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投资工程等建设单位指令施工企业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再加上城市因为空气优良天数达标要求频繁停工(部分城市 2018 年停工天数超过 120 天)进而压缩工期,导致不能按正常工序组织施工的。

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同时因低价中标易带来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必要投入和租赁低廉、缺乏安全保障的机械设备等问题。

四是部分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现场施工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屡有发生。

盲目抢进度的开发商,暂缓发预售许可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努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防控机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关键措施包括:

一是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所有在建工程纳入 "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 " 实施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倒逼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二是制定《江苏省数字工地智慧安监指导意见》。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施工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施工安全隐患自查、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危大工程预警管理、扬尘监控与自动降尘等数字工地一体化信息平台,力争在 2020 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全覆盖。

三是健全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企业、个人的联合惩戒制度。对不同等级风险隐患实施更加严格的阶梯处置和联合惩戒措施,对责任企业和个人相应采取停工、扣减信用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强制培训教育等处理措施,并与资质申请、市场准入、执业资格、评优评奖等挂钩,情节严重的实行安全生产 " 一票否决 "。

四是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业主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度,严禁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指令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到位。对未落实上述承诺的建设单位,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缓核发本楼盘预销售许可或下一开发楼盘的施工许可;凡属政府投资工程业主单位的,暂缓核发下一项目施工许可。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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