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4-22
深晚报道 | 骗子没文化太可怕!一个“拘捕令”被警方识破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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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5 日上午,在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的大院门口,一名女子不断来回踱步,还不时地往派出所内张望。女子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将女子请进了派出所。

原来,这名在派出所门口徘徊的女士姓单,目前在新湖街道某公司上班。单女士表示,4 月 14 日,她收到了来自湖南老家、自称是 " 市公安局刑侦队李丰警官 " 的短信。这名 " 李警官 " 通知单女士,其因涉嫌洗钱已经被批准 " 拘捕 ",需要单女士向指定账户打款证明,否则警方将马上 " 拘捕 " 她。

接到电话后,一向老实本分的单女士瞬间慌了神,左思右想也没回想起自己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可 " 李警官 " 发送给自己的 " 拘捕令 " 及 " 政府网页截图 " 显示的确实是自己的个人信息。纠结一整晚后,不放心的单女士准备前往辖区派出所问个究竟。可走到派出所门口,单女士又担心了起来,害怕自己真的有事,更害怕 " 李警官 " 已经来到派出所了,所以一直在门口徘徊张望,不敢进派出所。

知晓单女士的困惑后,民警又仔细查看了单女士提供的 " 李警官 " 发给她的证件及 " 拘捕证 " 信息。看完后,民警心里就有了数:法律上是没有 " 拘捕令 " 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是 " 拘留证 ",检察院签发的是 " 逮捕证 "。而且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法检部门办案,都不需要向所谓的公共账户或安全账户打款证明的,所有要求转账证明的,都是犯罪分子的诈骗陷阱。

民警耐心地向单女士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列举了 " 冒充公检法 " 诈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单女士提高警惕。听完民警的以案说法后,单女士恍然大悟,连连感谢民警让她避免了财产损失。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编辑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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