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自己和同事的电动车充电,外卖配送员在出租屋私拉电线,不想多块电池同时充电导致电源短路,最后引发一场大火。在滚滚浓烟中,18 岁的爱子也因伤重不治身亡,这一场人间悲剧发生在深圳。
吴某和林某是某平台外卖配送员,背井离乡来到深圳,每天风里来雨里去骑着电动车送外卖。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平时下了班,就将电动车放在屋里充电,充满后继续送外卖。后因另两名同事暂时没找到给电动车充电的地方,林某便提议放在他们屋里充电,每个月象征性收 50 元电费。吴某欣然同意,于是经常出现 4 辆电动车同时充电的场景。
有一天,林某卧室内的暗线插座发生故障,无法用电。他与吴某商量后,决定自行引明线用电。两人便从套间墙上的配电箱引出一路电源导线,接入林某卧室房间的明装插座继续用电,每天在室内同时对多块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双方对这种私接电路、室内对电动车电池充电的危险做法毫无警惕,将安全隐患抛诸脑后。
不久后,吴某 18 岁的儿子小吴从老家来到深圳,在一家餐厅里打工,每天工作到凌晨。某天早晨,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住处,在睡梦中屋内突然起火,浓烟滚滚无法逃生,被救出后重伤入院,几天后不治身亡。
警方在现场勘验到六块电动自行车电池残骸、电源插片、熔珠、导线等物。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定火灾原因为配电箱与卧室墙上明装插座之间的电源短路着火,引燃附近可燃物蔓延成灾。
吴某、林某在房屋内私接电源明线用电,为多个电动车电池充电导致电源短路着火,危害公共安全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按照我国刑法第 115 条的规定,失火罪最高刑可达有期徒刑 7 年。
吴某既丧子,又涉嫌犯罪,这对本就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他而言,实在太残忍。该案送至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吴某、林某的行为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呈报该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后,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承办人对吴某进行了不起诉宣告。宣告会现场,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的吴某虽然感激但也不禁哀叹道:" 虽然法律免除我的刑罚,但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的过失。"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陈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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