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记者了解到,截至 2018 年 9 月,深圳已有各级各类幼儿园 1746 所,在园儿童 53.2 万人, 有专任教师 4.17 万人、保育员 1.67 万人、保健人员 0.28 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达 1268 所,占比达 73%,基本覆盖深圳有条件的社区。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深圳学前教育学位供给面临较大挑战,近 3 年来幼儿园在园儿童数量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 9% 左右。
《意见》提出,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创新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扶持和优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公办学位数占比问题,《意见》中定下了目标:到 2020 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将达到 50%,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 1 至 2 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 80% 以上。
拓展新型公办园建设思路,明确将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办成新型公办园。《意见》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各区要将产权属于政府的新建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将承办协议到期的现有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转为公办幼儿园,其中承办期间达到市一级及以上办学等级、依法依规办学的,原承办方可根据自愿原则接受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执行全市统一的公办幼儿园办学标准与管理要求;承办期间未达到市一级办学等级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交回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鼓励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提前转型。鼓励原村集体、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
深圳晚报记者 刘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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