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90 后 " 辅警肖某,偶然结识了辖区黑恶势力头目徐某光,从此人生走入歧途。在工作期间,他多次收受好处费,给组织卖淫黑社会团伙通风报信。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
肖某是名 "90 后 " 小伙,大专毕业。2017 年 3 月,他在深圳市福田区某派出所当了一名巡防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全面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维护社区治安,包括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打击整治 " 黄、赌、毒 " 行为。在职务工作中,肖某认识了本地村民阿辉,通过他介绍认识了徐某光。
徐某光长期盘踞在巴登街片区,逐渐形成以他为首以组织卖淫为主业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013 年以来,徐某光组织、领导十几名骨干成员,操纵、经营卖淫场所,先后组织数十名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通过暴力和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占地盘,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7 年 4 月至 9 月期间,肖某利用职务便利,每当公安机关清查辖区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多次向徐某光为首的组织卖淫犯罪团伙通风报信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然后收受该团伙给予的 " 好处费 "。肖某知道这种通风报信行为涉嫌违法,可是摸着口袋里的钱,他又逐渐说服自己,只要谨慎从事,不留痕迹,应该不会被发现。
2018 年 6 月,东窗事发,肖某被抓。经查,他涉嫌充当黑社会的 " 保护伞 ",先后 5 次收受 " 好处费 " 共 16500 元。2019 年 1 月 29 日,肖某家属代其退缴赃款人民币 16500 元。
福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作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依法予以惩罚。且到案后,肖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遂做出以上判决。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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