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6 月 18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年 1 至 5 月南京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查处,上半年累计开展统一行动 96 场次,共查获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30 起、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24 起。与去年同期相比,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上升 29%,其中,网约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增幅较大。
中青年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主力
在上半年查获的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人员名单中,从驾驶人年龄分析来看,年龄最大的 54 岁,年纪最小的仅为 23 岁,平均年龄为 36 岁。40 岁以下 32 人,占到总人数的 60%,中青年已成为酒驾营运车辆的主力军。
交管局秩序大队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体内酒精含量如果达到 20mg/100ml 以上,80mg/100ml 以下的话,就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体内酒精含量如果达到 80mg/100ml 以上,则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将按照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法律条款来看,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比酒驾非营运车辆的法律后果要更为严重。对于营运车辆的职业驾驶人来说,车辆并非普通交通工具,而是属于生产经营工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危害性远超其他社会车辆。值得一提的是,不少驾驶人正是仗着自己职业 " 老司机 " 的身份,对驾驶技术过于自信,同时对交警查处酒驾抱有侥幸心理,最终落入法网。
网约车司机占酒驾总人数六成
从上半年查获的营运车辆类别来看,最多的是网约车驾驶人 32 人,占到总查获人数的 60%。其余分别是出租车驾驶人 5 人、大客车驾驶人 1 人、轻型货车驾驶人 11 人、重型货车驾驶人 5 人。
今年 2 月 16 日晚,南京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建邺区中和路进行酒驾专项查处,在检查一辆黑色斯柯达轿车时,突然酒精初测仪开始闪灯、报警。随即民警让驾驶人下车接受详细检查,经现场测试,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 4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据了解,网约车驾驶人王政今年只有 23 岁,2018 年 5 月开始从事网约车驾驶员的职业。这也是今年南京交警查获的酒驾营运车辆中年龄最小的一位。最终,南京交警四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王政作出罚款 5000 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 5 年之内不得重考,并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
酒驾、醉驾营运车辆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1 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 15 日拘留,并处 5000 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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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相关人员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交警供图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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