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5 日上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举行 "6 · 26 国际禁毒日 " 涉毒类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本次活动以 "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 为主题,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 " 深圳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 " 活动之一。当天,2 宗贩毒案件的 2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 名福田区人大代表现场旁听,12 家中央、省、市各级媒体记者现场报道,数千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
▲福田法院举行涉毒类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
出租屋为据点以贩养吸 瘾君子出售 200 余瓶止咳水
陈某某曾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7 年,被强制隔离戒毒,然而这仍未让他远离毒品。为了筹集毒资,他走上了贩毒的道路,专门租下福田区某小区房子对外出售止咳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分多次从水客处购买各种品牌止咳水,并于 2017 年 6 月向吸毒人员黄某某出售止咳水若干瓶。2017 年 7 月 23 日 20 时许,民警进行辖区日常检查时抓获陈某某,并当场查获各种品牌止咳水(检出可待因成分)共计 202 瓶。
到案后,陈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微信贩卖冰毒 5 克 逃跑中欲毁灭证据
2018 年 6 月 13 日晚,李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刘某某,购买了 4 克冰毒。随后,李某某将其中 2 克毒品卖给卢某(另案处理),双方进行毒品交易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卢某身上缴获两小包冰毒(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分别为 1.01 克和 1.00 克)。在讯问过程中,李某某供述此次交易的毒品由刘某某提供,并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抓捕刘某某。
2018 年 6 月 26 日中午,刘某某与李某某在约定地点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旁边草丛内缴获被刘某某丢弃的用茶叶袋包裹的冰毒一包(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 0.95 克)。为逃避法律追究,刘某某故意大力踩踏毒品,意图毁灭证据,公安机关及时将其控制并将毒品封袋保存。
经审理,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5000 元。
法官:远离吸毒和涉毒犯罪 敬畏生命和法律
" 今天公开宣判的两宗案件具有典型性,两名被告人都曾有吸毒史,沾染毒品后难以戒瘾,为了高额的毒品开销而走上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道路。" 福田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李涛向旁听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染上毒瘾后,他们的行为总是围绕着毒品转,为了吸毒而犯罪甚至丧失人性。"
结合案件,李涛法官还介绍道:" 为了自身利益,贩毒者常会将毒品伪装为常见的食品,比如兴奋剂、止咳水、跳跳糖、阿拉伯茶等,这些新型毒品迷惑性很强,毒品效果持续时间较长。"
▲一位毒贩当场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座的人大代表纷纷感叹道:" 今天的庭审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毒品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真实的案例也在警示大众坚决不能触碰毒品。福田法院对毒品犯罪的依法严惩,也让群众对司法机关肃清毒品危害,净化社会环境充满信心。"
福田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 依法打击毒品犯罪
2019 年以来,福田法院审结贩卖毒品、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共计 60 宗,判处 80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个月刑罚,并处罚金,有力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并彰显了该院依法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态度和决心。
案件审理过程中,福田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依法公正审判,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在坚持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注重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接下来,福田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持续保持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遏制毒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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