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彦琳)贵州公安微博发布,6 月 27 日,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 " 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 " 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 " 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 " 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造谣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将被追究刑责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徐律师称网上造谣发布失实内容,除了可能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构成犯罪。" 贵州这次的事件,造谣人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很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徐应超介绍,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 2 款规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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