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顾潇)2018 年 10 月 15 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发生突发事件,当地居民韦某阻止拆违未果,与拆迁人员发生纠纷后,两次驾车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导致 2 人死亡 9 人受伤。现代快报曾作报道。6 月 28 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在庭审中,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根据《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防洪排涝规划》和扬州市有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需要对扬州市杭集镇裔庙村车五组(杭集镇曙光路 300 号)王某(系被告人韦某前妻)家侵占杭集镇小运河河道的行洪障碍物进行清除。2018 年 10 月 15 日 6 时许,陶某(另案处理)组织人员对王某家侵占小运河河道的行洪障碍物进行清除。6 时 30 分左右,被告人韦某得知消息后手持一截水管赶至现场阻止清除工作,被清除人员夺下水管后拖拽至路边。后被告人韦某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情况,遭到陶某、钱某(另案处理)、许某(另案处理)等清除人员阻拦,韦某手机被抢下摔坏,双方随即发生肢体纠缠。被告人韦某遂驾驶小轿车从曙光路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击非机动车道上人群,随后又快速倒车并再次驾车撞击人群。两次冲撞导致清除人员宣某、宋某死亡,林某等七人受伤,围观群众林某国等二人受伤。经鉴定,宣某、宋某系颅脑损伤死亡,其他九名被撞人员均构成轻伤。被告人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韦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韦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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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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