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7-09
常州“三圣寺僧人妨碍公务案”开庭,因辩护律师申请回避庭审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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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国庆)7 月 9 日,备受社会关注的 " 三圣寺僧人妨碍公务案 " 在常州经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然而开庭不到半小时,因辩方律师提出要求公诉人回避,合议庭经讨论后宣布休庭。

警方通报:三圣寺张某才等人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此前常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通报称,2018 年 11 月 27 日上午,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横山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安村三圣寺南侧村道的地下雨水管道遭人破坏。公安机关立即对此案开展调查。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许,横山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安村三圣寺南侧村道遭破坏的地下水管道修复及道路浇筑施工现场,有人阻拦施工引发纠纷。民警赶赴现场,在处置过程中,三圣寺负责人张某才阻拦施工并将施工挖掘机操纵杆损坏。民警依法对张某才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口头传唤,张某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民警遂对张某才进行强制传唤,张某才及寺内部分僧人采取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致使 1 名民警和 3 名辅警受伤。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嫌妨害公务的张某才、吴某辉、杨某、卢某祥等 15 名嫌疑人传唤审查。

2018 年 11 月 29 日,卢某祥、杨某冬、张某才、陈某军、吴某辉、时某林、周某刚、吴某、杨某、濮某 10 名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 月 25 日,丁某东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9 年 1 月 4 日,吴某辉、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余 8 名嫌疑人员被取保候审。2 月 1 日,张某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 月 26 日,吴某辉、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起诉。3 月 26 日,张某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被移送起诉,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环节。

另查明,三圣寺南侧村道地下雨水管道遭人破坏系三圣寺工人衡某礼、刘某国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夜间所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通报还称,新安村三圣寺南侧村道长约 150 米,沿线分布三圣寺,武进宏运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由于该村道年久失修,路面坑洼,给周边群众和车辆出行带来极大不便。2018 年 11 月,新安村委对该村道启动路面整修工程,并非为武进宏运有机化工有限公司铺设排污管道。

律师提出回避申请,法庭休庭

7 月 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常州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是吴某辉、杨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法庭旁听席坐了不少前来旁听的市民。当地佛教协会等相关人员也到现场参加旁听。

庭审开始,两名被告人杨某、吴某被法警带入法庭。在核实完两被告人身份后,主审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这时,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公诉人回避。回避的理由是,这起案件中,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受害人),作为侦查机关,常州经开区公安分局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而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发现这一问题而没有纠正,所以辩护人申请公诉人回避。

收到这一回避申请后,合议庭进行了休庭讨论。约半小时后,合议庭宣布本案暂时休庭,下次开庭另行通知。

事后,主审法官向媒体解释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而对于公诉人的回避,应当由检察长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合议庭决定暂时休庭,等待公诉机关的回复。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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