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7-09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南京警方抓获55人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顾元森)7 月 9 日,南京警方通报称,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是长江禁渔期,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3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55 名,严厉打击了长江南京段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图为警方缴获的地笼、电瓶、电拖网等工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非法电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减少,今年来共发生了 6 起。虽然电捕鱼案件逐年下降,但通过地笼、多层丝网等违禁渔具捕捞水产品的案件逐渐上升。6 月 1 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大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了解到经常有人夜里一两点向江面撒网。民警通过现场蹲守,最终破获了一起利用地笼捕获水产品的案件,现场查获地笼 30 条。

另据了解,今年 6 月 27 日凌晨 5 点左右,南京警方会同市相关部门出动 40 余名警力,在南京镇江交界的大道河抓获嫌疑人夏某等 12 人,查获电瓶、逆变器、渔网等非法捕捞工具 20 多套,成功摧毁了一个在长江南京段栖霞水域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经查,夏某等 12 人是渔民,平时以捕鱼为生,今年 3 月以来,他们使用电磁波、逆变器、地笼、多层丝网等多种手段,多次在长江南京段栖霞水域非法捕捞,每次收获近百斤刀鱼、白鱼、鳊鱼等,每次获利数千元。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才是违法的。实际上,在非禁渔期,在特地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也属于违法。今年 2 月 26 日,南京警方和市相关部门协作,出动警力 30 余名,抓获嫌疑人吴某等 8 人,当场查获两艘快艇、多个大功率发电机、数十米的电缆等专业设备,缴获电鱼工具、鲶鱼等水产品若干。经查,吴某等人明知南京长江二桥至三桥之间属于长江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捕。他们仍驾驶快艇,采用发电机、大功率逆变器及电鱼工具,在保护区内电鱼,对长江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 50 公斤以上或者价值 500 元以上,同样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警方供图 编辑 苏湘洋)

相关标签

南京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