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田区梅沙街道成功调解一起辖区来深务工者薪资纠纷,引多方点赞。
7 月 2 日,梅沙广胜达建设工地工人冷某某再次到街道综治办反映诉求,称工头张某某拖欠其 9800 元工资,据悉,早在 6 月初,冷某某已通过梅沙街道办工作人员联系到张某某,张某某电话答应当晚结清工资,后来仅支付了 1500 元,故第二次到街道综治办寻求帮助。
由于冷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无法提供有张某某签名的工资欠条和单据,且张某某处于失联状态,所以调解一时陷入困境。冷某某情绪激动,工作人员一边竭力疏导冷某某的情绪,一边联系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表示不愿到街道综治办调解,考虑到冷某某本人的经济状况,为了解决欠薪问题,调委会组织劳保办、区住建局进行联合调解,调解员和劳保办工作人员与冷某某一起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
据了解,工地负责人只有支付给张某某工程款记录,没有工钱表和发放记录,也没有工人冷某某的进场记录和退场记录,无法确认是否发放工钱到冷某某。此外,现场的生产安全员和曾经一起工人确证冷某某在工地工作,又有张某某付款记录和通话记录,证实冷某某是工地工人并且没有领到所有工钱。劳保办工作人员指出工地负责人发放工钱存在疏忽要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工地负责人林代表同意垫付工钱 83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谢启宗 实习生 黄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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