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7-19
深晚报道 | 高速路上“龟速行驶”罚500元记3分,29日开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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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既容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又容易引发堵车,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昨日,深圳交警在沿江高速启用首套抓拍 " 龟速 " 电子警察,并将于 29 日开始执法处罚。

低速行驶,也就是市民说的 " 龟速行驶 ",是指在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环境状况正常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西部高速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慕三英表示,沿江高速道路通行条件好,车流量少,车速普遍较快, 如果车辆低速行驶将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较大干扰,容易导致拥堵,也存在较大交通事故风险及安全隐患,之前已有车辆慢驶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为此,深圳市交警局将在沿江高速北行的位置(也就是西乡至福永路段),对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 60 公里的车辆进行执法处罚。

" 为了广大司机有一个适应期,我们设置了 10 天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 19 日至 28 日会以宣传教育为主,29 日我们将正式开始执法。" 慕三英说,届时,深圳交警将采取区间测速的方式进行非现场执法。不过对于因道路施工、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道路拥堵情况而导致的慢驶,交警将会启动预警机制和后台筛查机制,不会进行处罚。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 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在沿江高速低于每小时 60 公里行驶的车辆,将在采集完成相关执法证据后,给予罚款 500 元、记 3 分的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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