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7-23
急着发财,两艘船一天内狂捞河鲜2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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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郝玲丽 记者 严君臣)时至盛夏,河蚬等水产品成为不少家庭餐桌上的美味。少数违法分子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采取非法手段疯狂捕捞河蚬。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 月 16 日,如皋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方、王力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苏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介绍,淮安泗阳县的郑方和王力是好友。今年 4 月的一天,他们经共同商议,郑方带着妻子苏玲与王力分别驾驶一艘钢质船从泗阳淮沭河出发,三人在无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渔业船员证书的情况下,来到扬州市宝应县大运河沿河段水域,使用机吸螺蚬设备捕捞河蚬。为了加快捕捞速度,王力还打电话找来表哥到船上帮忙。仅一天时间,两艘船便捕捞河蚬等水产品 20 余吨。

在停船休息时,四人被宝应县渔政监督大队查获,这些水产品经称重后被放生。经鉴定,郑方、王力各自使用的机吸螺蚬设备均为 " 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江苏省环境资源改革的要求,以郑方、苏玲、王力涉嫌犯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方、王力、苏玲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终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介绍,2019 年 7 月 1 日起,江苏省正式全面启动环境资源 "9+1" 审判机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因在如皋法院设立的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对南通市(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泰州市的环境资源 " 三审合一 " 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所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才向如皋法院提起公诉。据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介绍,这是该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自 7 月 1 日跨区域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审结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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