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7-24
马虎车主未锁门,这个小偷连车带货一起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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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华灵芾)不砸车也不撬锁,只是拉拉车门,这种盗窃方法,看似毫无技术含量全凭运气,但很多粗心车主还是会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无业青年韩某就通过这种 " 拉车门 " 盗窃的方式,不仅偷走了车主留在车内的水果、发票等,最后还把车子也开走了。

今年 3 月初,韩某从老家来锡,准备打工谋生,但由于文化程度低又不肯吃苦,所以迟迟未找到工作。心灰意冷的韩某决定返回老家,但身上已经没钱了。于是,他动起了 " 偷东西凑路费 " 的歪心思。

3 月底的一天,韩某闲逛到某小区时,看到围墙外停了一辆面包车,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韩某上前拉了拉车门,发现车门竟然没锁,于是他立即钻入车内翻找起来。但翻了半天,韩某只找到了车辆的行驶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张发票,并没找到其他财物。" 我当时就想,这些东西总有用的,我就拿着走了。"

由于没有偷到钱,韩某继续寻找 " 目标 "。走了没多久,韩某发现路边的水果店门口停了一辆厢式货车,就准备偷这辆车里的东西。韩某拉了车门,发现没锁,车钥匙竟然还插在车上,货车里面装满了西瓜、苹果、橙子等各种水果。确认四下无人后,韩某跳上车,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车开走了。

第二天,丢车的水果店店主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很快抓获了韩某。经事后确认,被窃的厢式货车内有平板推车 1 辆、甘蔗 4 捆、西瓜 4 箱、砀山梨 7 箱、山竹 1 箱、橙子 3 箱,价值共计人民币 11863.4 元。案破后,涉案厢式货车 1 辆、平板推车 1 辆及部分水果已追退。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表示,车厢不是 " 保险箱 ",提醒广大车主切勿将大额现金、手机、皮包、相关证件等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以免遭受损失。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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