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 通讯员 王辉 记者 林清智 ) 一名小伙醉驾发生事故后,殴打的哥和路人,并暴力袭击出警人员,导致一名民警手部骨折——半年前发生在镇江扬中市的这起事件备受关注。7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扬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此事有了最新进展:这名小伙因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刑 7 个月。
△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受伤,手部骨折。警方供图
据法院介绍,1 月 5 日 17 时许,王冲(男,化名,1994 年 9 月生)饮酒后无证驾驶号牌为 " 皖 L" 开头的白色轿车,从扬中市新坝镇大全路某菜馆送同行人员胡某前往新坝镇长虹路医院附近,途中与出租车发生碰撞,事后他殴打的哥杨先生和路人周某。
扬中市公安局新坝派出所民警蒋某、特勤鄂某接警后赶至现场处置。在警方处警过程中,王冲辱骂民警蒋某、特勤鄂某,并用拳头击打特勤鄂某头部,用手掰民警蒋某手指,致蒋某手部骨折。经鉴定,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杨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王冲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 212mg/100ml。
王冲交代,当日中午,他与老乡一起吃饭,期间每人喝了 3 斤黄酒,具体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处于断片的状态,后续发生交通事故、袭击民警的事情全都不记得了。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冲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王冲曾因违法被行政处罚,可以酌定从重处罚。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冲有期徒刑 7 个月,罚金人民币 3 千元。
此前报道:疯狂!醉汉撞车后打人,还掰断民警手指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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