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晓冬 记者 王晓宇)开车到公司上班,由于没有找到停车位,杨某看到同事的车子停在非机动车道,也学着往非机动车道停车,就在停好车下车开门一瞬间,一辆电动车突然撞了上来,结果导致骑车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代快报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对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作出了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杨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眼里噙满泪花连声说着感谢。
2018 年 7 月 20 日下午,杨某像往常一样驾驶小轿车沿连云港市区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自己公司所在地,到了公司楼下,杨某发现路边没有空的车位,开始他试图从路边的路牙石上开到门店的停车泊位里,但试了几次都停不进去。突然杨某看到同事陈某的汽车就停在路边非机动车道上,便也放心地将车子停在陈某车子前方。
车子停好后,杨某看了看后视镜没发现异常情况,便准备开车门下车。就在左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辆电动车突然冲了出来,电动车前部撞到汽车门后,车上的男子一下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杨某一看就吓呆了,赶忙拨打了 110 和 120 报警电话,但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电动车男子沿解放路自东向西行驶,陈某、杨某的车子停在靠路边的非机动车道,男子只好绕到左侧通行,就这样撞上了开车门的杨某。经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杨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杨某、陈某二人对自己的行为懊恼不已。
案件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过审查,杨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杨某在事故现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免除处罚,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经过近一年的案件审查、处理,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检察官提醒: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一个微小的动作都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驾驶员一定确保自己安全文明驾驶,避免违停行为,打开车门前要观察周围的车况,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同时还要注意避免把身体伸出车窗、开车操作导航、开车看手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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