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鼓公宣 单月 记者 刘遥)" 一个 54 年前的错误,差点无法证明我就是我本人。我自己都要放弃了,但朱莹和张艺月两位警官的坚持和努力,帮我查出了户籍上的错误,我真的很感谢他们。" 近日,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先生来到南京汉中门派出所大厅,拿着自己一笔一划写的感谢信,一遍又一遍对户籍民警说着谢谢。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位老先生姓陈,他在 1965 年的时候,作为支援内地建设的青年,从上海来到南京七二零厂工作,后在南京定居。
2019 年 5 月,陈先生收到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对当年支内职工申报上海居住证可享受生活补贴,最高可达 5000 元。当陈先生兴冲冲到上海去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原上海户籍档案中登记的有关于他的出生日期,与他现有的户口簿上的不符,故而不认可原资料记载的就是陈先生本人。陈先生先后三次前往上海查询户籍档案,均被告知无法证明是同一人。后陈先生又去了原七二零厂人事处、市档案馆、当年从上海到南京的落户地,可这些部门出具的证明,上海的相关部门均不予认可。
陈先生又着急又委屈,他怀着最后一点希望,他来到了现户籍所在地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派出所。民警朱莹和张艺月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安慰陈先生:" 别着急,我们来再查找以前的户籍档案,看到底是哪边搞错了。如果是迁移到南京落户时出现的问题,我们来给你出具‘同一人证明’!"
在翻遍了历年来的迁移老档案后,民警发现陈老先生于 1965 年迁移到南京时,上海签发的迁移证在出生日期 "1947 年 2 月 21 日 " 的 "21" 上多划了一横,导致录入户口时依据迁移证信息,出生日期实际录入为 "1947 年 2 月 27 日 "。而依据上海档案材料中连贯的迁移信息,一致的迁出地和迁入地,侧面佐证了 1965 年迁移户口到七二零厂的正是陈先生本人。
据此,汉中门派出所户籍民警出具了一份特殊的 " 同一人证明 "。2019 年 8 月 2 日,陈老先生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再次要求表扬汉中门派出所户籍民警。面对老先生的肯定和褒扬,朱莹谦逊地说道:" 陈老先生户籍在我们辖区内,尽管错误根源不在我们所,但我们有义务为群众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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