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8-21
快快评 | 小哥疯狂“刷单”非法获利60万,网购平台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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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6 月,一家网络购物平台新用户激增,但是用来注册的新用户电话号码却打不通,怀疑推出的新用户购物优惠补贴和现金奖励被人恶意刷单。警方侦查发现,是该平台的快递小哥利用非法软件,生成大量虚拟的电话号码,进行注册,以优惠政策低价购买该平台的商品,进行牟利,同时骗取平台给出的奖励,以这样非法手段获利总计达 60 余万元,14 人参与其中,并且还将这种方式在微信群里进行分享。

仅从 " 分享 " 这一操作,就大概能知道,这是一群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犯罪的快递小哥,否则不至于大胆到将犯罪手段公之于众。他们既不认为利用平台的漏洞大肆牟利有什么问题,也没有意识到用刷单软件进行批量的虚假交易,已经涉嫌违法。

这是一群处在危险之中却不自知的人,只想疯狂挣快钱,新闻下方的评论区,竟然也一边倒地认为,这算啥犯罪?

有网友问,有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吗?他似乎很懂法,知道 "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但是他似乎忽略了这个事件中很明显的违法行为。

利用虚拟的新用户进行虚假交易,事实上,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 这一基本原则,同时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的构成要件,即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不知道网友是真不懂法,还是对日常的交易行为和挣钱方式存在很深的误解,以致于这一边倒的评论,令该事件竟然有了 " 合法 " 的意味——因为商家制定的优惠政策存在漏洞,造成的损失,完全是咎由自取。

强行建立的坏逻辑不是逻辑。首先,商家制定优惠政策,是为了宣传品牌,扩大用户,这一政策的执行是存在运营成本的,即使存在漏洞,恶意地 " 钻洞 " 也不可取。其次,正常的商业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这一事件中,也未看到该平台存在不合法的经营方式,那么,又凭什么认为占商家的便宜没关系呢?

不能因为商家志在盈利,就认为该承担一切损失,并对他们的损失冷嘲热讽。这不是健康市场和健康消费者该有的心态。

ZAKER 南京评论员 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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