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2 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前海供电公司,在全市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 "8.22" 统一执法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邝兵、副巡视员李平全程指挥。
本次全市统一执法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市发改委、市供电部门配合,组织市、区、所执法力量 " 三级联动 ",重点整治至今还没有落实自 2018 年 4 月份以来政府降电价红利、2018 年 11 月起还没有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和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 基站等领域的转供电主体,通过实地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对查实没有整改和退费的转供电主体,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行动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为重点,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局和 10 个辖区局按照统一部署,共出动执法人员 585 人次,市供电局、前海供电公司出动 70 人次参加联合行动,检查转供电主体帐户单位 173 家,涉及终端用户数 20095 户。其中 173 家转供电主体中已经完成退费的转供电主体 17 家,退回终端用户 95.59 万元;没有完成退费和整改的转供电主体 139 家,市市场监管局已全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 30 日内整改到位。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在 8 月 30 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全面排查任务,并给转供电主体一个月的整改期,对不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的转供电主体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处罚;同时以此次统一行动为契机,加强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震慑和教育转供电主体,推进整改退费工作的快速落实,切实减轻终端用户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新闻辞典】转供电
转供电行为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存在转供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称之为转供电主体。前期经市供电部门的摸底排查我市共有转供电主体 1636 家,包括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物业 。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责任编辑 陈莉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