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亮 记者 葛小林)无业男子在溧阳城中派出所门口溜达,见有人打听案情,他瞬间戏精上身,扮演起警察,还混到了 500 元的打点费。不过,当真警察来了,他瞬间怂了。就在他灰溜溜地跑到夜宵摊吃烧烤时,被民警逮住了。
△余某 " 变身 " 警察,从陆女士处忽悠了 500 块钱。
现代快报记者从溧阳城中派出所了解到,8 月 13 日凌晨 2 时许,因儿子打架被城中所传唤调查,溧阳的陆女士便到派出所想了解儿子打架情况。在派出所门口等候期间,她看到一个年轻男子也正在派出所门口溜达。这个男子叫余某,也是在等待因涉嫌打架被派出所传唤审查的老乡的。
因为爱子心切,陆女士便试探性地问余某,知不知道其儿子打架的事情。余某说,他当然知道打架的事情。因为他在派出所工作两年了,可以通过关系帮助她把儿子弄出来。接着,他在陆女士面前拨打了一个电话,看上去像是打电话向所领导请示汇报的。
随后,余某告诉陆女士,说她儿当晚肯定可以出来了,但要打点下关系。因盼望着儿子没事,陆女士便给了余某 500 元,让他用于购买物品,打点关系。
△余某看到真警察,上前搭讪,假装互相熟悉。
真是 " 无巧不成书 ",没一会,办案民警将陆女士的儿子带到派出所门卫,陆女士看到儿子便上前向民警询问情况。在一旁的余某看到这一幕,担心事情败露,也上前和民警搭讪,假装相互很熟悉,结果被民警责令离开。
陆女士见民警不理睬余某,心生疑惑,将给余某 500 元的事情告诉民警,民警当即表示,余某不是派出所民警,陆女士这才发现被骗。
此时,余某已逃离现场,民警立即调取相关监控进行追踪。约 40 分钟后,民警在烧烤店内将余某抓获。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余某系外地来溧的无业人员,有多次盗窃前科。余某其对自己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余某已被溧阳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供图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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