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8-27
拉布拉多犬寄养一天后死亡,店主:太胖,可能是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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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高妍彦 记者 刘国庆)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黄某将爱犬寄养在宠物店一天后,爱犬离奇死亡,黄某伤心之余向宠物店老板提出了两万元的赔偿。

今年 7 月,因家中有事,黄某将自家的拉布拉多犬寄养至平时做宠物健康护理的某社区宠物店,双方当场确认宠物犬身体状况良好。仅一天的时间,黄某便被通知狗已死亡。黄某认为宠物店看护不力,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协商期间,因宠物店老板赵某擅自传播自己的宠物狗是病狗的谣言,黄某一纸诉状将赵某的宠物店起诉至法院。

赵某辩称,死亡的拉布拉多犬在寄养前曾在宠物医院看过病,说明狗在寄养前,健康是有问题的。虽然他承认狗是在寄养过程中死亡的,但他认为狗死亡原因可能是中暑,过于肥胖。

由于死亡的狗已经火化,死亡原因已无法查明。调解时,黄某提出当初买狗花了 4800 元,自己养育了三年多,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加上丧葬费 1300 元及精神损失等,要求赵某赔偿 20000 元。经法官及调解员的释法析理,双方同意由赵某赔偿黄某 6500 元,并在赵某的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致歉信息,澄清黄某爱犬并非病狗。

针对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该案系服务合同纠纷,赵某因看管不善导致狗死亡,应承担违约责任。虽然狗死亡给主人黄某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107 条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纳入违约责任承担范围。

近年来,随着宠物美容行业的兴起,宠物托管常有发生,宠物寄养店作为提供寄养服务的一方,应当尽到谨慎照料、妥善保管的义务。而寄养人,应当审慎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并能提供适宜宠物生活的寄养机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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