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尔玉 记者 王瑞)8 月 26 日凌晨 2 点左右,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辆前来加油的车主因纠纷殴打加油站工作人员后逃跑。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根据加油站工作人员提供的车牌号码,联系上车主。不过,车主表示驾驶车辆的并非自己,而是其员工朱某,民警随即让车主通知朱某回到现场接受调查。
△交警将朱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交警供图
数十分钟后,朱某驾车回到现场,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民警带回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突然发现,朱某身上酒气很重,疑似酒后驾驶。随后,派出所通知南京交警四大队民警前往奥体警务站配合调查。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朱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 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朱某带回大队调查处理。据朱某交代,当晚他与同事在东宝路一家酒店吃饭喝酒后,准备开车去 KTV 唱歌。因半路发现车子快没油了,于是到乐山路加油站加油,此后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加完油后就离开了现场。
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因调查取证的需要,民警再次联系车主让其将车辆送至大队。随后,车主的另一员工陈某驾车前来送交车辆,可民警却惊讶地发现,陈某身上也散发着酒气,随即对陈某也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48mg/100ml,属饮酒驾驶。
经对陈某进行调查发现,原来当晚和朱某一起吃饭的同事就是陈某,两人一起喝的酒,朱某打人时陈某也在场。后朱某被派出所民警要求回到现场接受调查时,陈某也在车上。朱某被带走后,陈某将车子开回了单位。后民警通知车主送交车辆,车主又通知了陈某。于是,陈某带着酒气又把车子开到了交警大队。
目前,朱某已被派出所处以治安处罚,后期大队还将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陈某也因酒后驾车将受到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并暂扣驾照 6 个月的处罚。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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