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薛专 郝洪伟 见习记者 曹锋)9 月 11 日下午,南通如皋法院携手扬州江都检察院,举行跨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江苏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实行 "9+1" 改革模式以来,建立的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2019 年 1 月,江苏省高院在全省设立 9 个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相应区域范围内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如皋法院发现由于区域的不同,一些地方的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司法的理念、做法也不尽相同。因此,该院与江都检察院经过几轮磋商,形成《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如皋法院、江都检察院、江都公安、江都生态环境局等 8 家协同单位负责人会签了上述实施意见。
据介绍,该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坚持恢复性司法原则,教育、鼓励环境资源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主动承担污染治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修复费用等环境资源修复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加大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益保护原则,突出了检察机关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责任和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此外还将强化 " 以审判为中心 ",强化法治宣传,强化协作共赢。
(编辑 邵倩倩)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