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社区一出租屋因承租人擅自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充电,引发火灾,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当事人伍某君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警方治安拘留十五天并罚款 500 元,涉事出租屋已被查封,麻布社区居委会已对该出租屋作停水停电处理。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天上午 10 点,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在事发出租屋召开消防安全警示现场会。会上,麻布网格巡查中队通报了该起火灾事故的相关情况并深刻分析了事故原因。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向参会人员讲解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向相关人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
警示会上提出,全体网格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及充电要坚决整治,不能手软;出租屋业主、楼栋长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出租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整改,绝对不能让租户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所有人都知道电动自行车严禁室内停放及充电。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通讯员 黄志伟 彭政 编辑 孙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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