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鸿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男子张某因所乘公交与自己目的地存在偏差,要求下车被拒后,竟不顾车上 10 多名乘客的安全,直接挥拳殴打司机,将车辆逼停。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张某被连云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9 年 4 月 8 日上午 9 时许,张某在乘坐连云港市连云区 113 路公交车过程中,因公交线路和自己此程目的地存在偏差,便要求停车。在司机告知该车系专线,车辆中间不停靠之后,张某便和司机发生争吵并上前拉拽并挥拳殴打司机,致对方面唇部受伤,为保证乘客安全,司机被迫在公路中间紧急刹停。事发时,车上共搭载 10 多名乘客,好在没有造成乘客受伤。后张某被警方控制。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因琐事纷争,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实施殴打、拉拽驾驶人员,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拉拽、拳击、殴打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或有其他妨害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更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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