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09-20
为省几块钱,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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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汤菲 张莹寅 记者 林清智)既想使用共享单车方便出行,又不想花钱,到镇江扬中打工的张强(化名)便将两辆共享单车的智能锁撬掉、占为己有,分别作为自己和姐夫的交通工具。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强提起公诉。9 月 20 日,检方公布了此案详情。

△被盗的共享单车

现代快报记者从检方了解到,27 岁男子张强和姐夫李欢(化名)是油漆工,今年 6 月 19 日,两人从安徽到扬中打工,在工地上从事粉刷墙面的工作,老板黄某安排他们住在距工地约 4 公里远的一户居民家中。当天,黄某带他们到要干活的小区里面查看工地,查看结束后要回暂住地时,他们发现小区工地里放了好几辆哈啰单车。张强用手机支付宝扫了一辆单车上的二维码付了钱,李欢不会用支付宝,黄某就用自己的手机帮他借了一辆单车。

△被撬掉的智能锁

张强交代,两人骑着共享单车回到住处后,就将单车的智能锁锁上了。此时,他感觉住的地方离工地有些远,骑车比较方便,虽然刚开始只要付 3.9 元就可以免费骑单车一个星期,但是此后就要按次数付钱,而他的姐夫不会用支付宝、没法用车,再想到之前在安徽的工地上看过很多工友将小黄车上的锁撬了,把小黄车变成自己的自行车骑,于是他就想把骑回来的两辆单车的智能锁撬了,一辆自己骑,一辆给姐夫用。

6 月 20 日下午 3 点钟左右,张强用扳手撬开了两辆单车上的智能锁,后将智能锁扔掉,将两辆单车占为己有,一辆供自己骑行,一辆供姐夫用。

哈啰单车管理员查询数据发现单车失窃后,根据支付宝绑定的身份信息发现,张强有重大嫌疑,于是报警。6 月 24 日晚,张强被抓获。经鉴定,两辆被盗单车价值人民币 2998 元。

扬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后,以张强涉嫌盗窃罪,于 9 月 4 日向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鉴于张强被抓后表示认罪认罚,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扬中市人民检察院遂建议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9 月 17 日,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张强判处罚金 3000 元。

(通讯员供图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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