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王瑞)今年 5 至 8 月份,江苏全省共有 250 人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9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这 250 人名单。
经了解,这 250 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以及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述两种情形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中,因酒驾或醉驾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78 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 171 人,另有 1 人同时构成上述两种情形。其中最年轻的 3 人均为 1998 年出生,年仅 21 岁就将面临终生无法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目的是彰显法律权威,揭示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后果,震慑仍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同时引起社会公众对于安全行车、文明出行的关注。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一时糊涂而丧失终生驾驶资格。
同时,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整治和规范行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法律规定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曝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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