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09-25
快快评 | 允许罚站罚跑,老师惩戒权不再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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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调皮捣蛋,老师可以放心管了。9 月 24 日提交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初审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老师 " 罚 站罚跑 "。有报道解读称,这是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

最近一段时间,教师惩戒权的话题热度不减。特别是媒体连续报道几起老师因惩戒学生而受到处分的新闻后,要不要管教、如何管,成了舆论热点。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教师惩戒权问题,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此语境下,广东拟立法对教师惩戒权做出明确规定,无疑值得期待。此次提交初审的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上课时有用硬物投掷 他人、推搡、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尚未达到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的,任课教师应当给予批评,并可以采 取责令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条例同时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 为。以此区分 " 罚站罚跑 " 与体罚之间的界限,并对于超过罚站、罚跑烈度的处罚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现在似乎只剩下了 " 教书 "。近年来,社会上给予老师惩戒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雷声大雨点小,真正敢于 " 出手 " 的老师并不多。对于熊孩子,老师倒不是不想管,而是不敢管,什么样的情况需要惩戒?用什么手段管?度如何把握?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极易造成纠纷,惩戒学生往往演变为惩戒老师,所以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必须看到,缺少必要的管束,客观上对孩子成长不利。

广东这些规定,对教师可惩戒的学生在校犯错情形、具体方式都做了明确和细化,最大特点是明确易操作。这是对惩戒权的有力支撑,也是对 " 敢管 " 老师的有力保护。老师可以免除后顾之忧,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当然,从教师角度而言,要善待学生,在日常的教学中也好多点耐心和包容,即便立法上赋予了一定的惩戒权,也要尽可能少用、慎用。

ZAKER 南京评论员 鬼刀七

( 编辑 李蔚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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