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杜国庆 王旭雁 记者 张瑜)10 月 12 日,太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在宜兴召开,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苏、浙江两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据悉,太湖是国家首批选中的大江大湖大河确权登记试点,各方围绕如何推进太湖确权登记展开讨论。
△签约仪式
今年 7 月,自然资源部等五部局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正式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选取包括太湖在内的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重要河湖开展首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并联合江苏、浙江省政府制定《太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太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区跨江苏、浙江两省,其中 90% 以上湖体在江苏省辖区内。区内自然资源以水资源为主,包括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等。其中,水域面积 2338 平方千米,分为太湖湖体区、竺山湖、梅梁湖、贡湖、胥湖、东太湖六大湖区。湖内有岛屿 51 座和东山半岛,面积 126 平方千米。
△太湖风光 资料图
根据《方案》,太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依据国土调查、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太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界限;采用内业调查为主的方式,摸清自然资源所有者主体及权属边界等权属情况;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划清 " 四条边界 ",具体包括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以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以及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此外,太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还将探索建立太湖自然资源三维登记模式,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太湖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力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自然资源部将登记事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会现场
为强化党建引领、巩固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成果,合力提炼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 " 太湖经验 ",江苏、浙江两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党支部在会上共同签署了《党支部结对共建协议书》。根据协议,江浙两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部门将充分利用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及时商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环太湖地区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造 " 有特点、能复制、出实绩 " 的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品牌。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供图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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