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0-15
11月15日起,南京溧水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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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南京溧水区政府决定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溧水区部分区域内,禁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

△限行区域 图片来源:@溧水交警

10 月 15 日,南京溧水交警发出通告。根据通告内容,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机场路(含)、246 省道(不含)、无想山大道(含)、金牛北路(含)、毓秀路(含)、栖凤南路 ( 含)、栖凤中路(含)、栖凤北路(含)、宝塔北路(含)合围区域内,每日 7 时至 24 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据悉,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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