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检验鉴定确认,深圳海关隶属大鹏海关此前在盐田港截获的一批颗粒状塑料货物属于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即俗称的 " 洋垃圾 ",总重为 76.9 吨。目前,该案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今年 8 月,东莞某公司申报经盐田港进口一批 LDPE 再生塑胶粒,大鹏海关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异样,颗粒状货物有粘连,于是立即取样送检。10 月 14 日,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检验鉴定确认,该批货物为废塑料,属于目前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海关提醒,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工业来源废塑料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海关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范 " 洋垃圾 " 入境。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沈志毅 责编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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