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0-23
江苏完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CPI发布当月按时发放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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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CPI 当月涨幅达到或超过 3%,设区市就要启动价格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的联动机制。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 " 江苏省发改委 ")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以设区市为单位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指数发布当月按时发放价格补贴,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通知指出,2011 年以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要求,江苏省启动和实施了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通过畅通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等方式,积极缓解农民 " 卖菜难 " 和市民 " 买菜贵 " 等问题,为稳定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江苏省机构改革和价格调控工作的实际,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机制。

改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方式。为深入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根据 " 米袋子 " 省长负责制和 "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方式,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区 " 菜篮子 " 工程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调整改革方案,并按时序进度抓好落实。

同时,推动价格调控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知指出,要按照 "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储备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为政府价格调控提供决策参考。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以设区市为单位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指数发布当月按时发放价格补贴,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近日,省发改委、民政厅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832 号),重申了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并强调了有关要求。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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