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文 / 摄)10 月 23 日,江苏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专题部署落实 " 两险 " 市级统筹工作,副省长王江到会并作动员部署讲话。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改革全面启动,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 " 六统一 " 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涉及全省 7800 多万参保人。
△视频会议现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79 号,以下简称《意见》)。此次《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江苏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改革全面启动,有利于增强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性,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据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统一政策、待遇及经办管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为什么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记者了解到,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做实市级统筹,有利于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制度公平性,更好发挥社会保险 " 大数法则 " 效应,在更大范围内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参保。
《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具体体现为 " 六个方面 " 的统一。一是统一基本政策。设区市内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的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办法和标准等。二是统一待遇标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并做到设区市范围内各项待遇标准统一。三是统一基金管理。明确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市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四是统一经办管理。各设区市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五是统一定点管理。设区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办,并统一协议管理办法和标准。六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明确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构建市级集中的业务信息系统,为市级统筹提供支撑。
市级统筹如何平稳有序推进?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可设立过渡期。对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确有困难的地区,允许设置 2 年过渡期,确保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实现 " 六统一 ";个别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困难较大的地区,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可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区市原各统筹地区待遇标准差距过大的项目,可实行 2 年的过渡期。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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