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1-01
为给电动车充电滑倒,70岁老汉把物业和街道给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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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为了给电动车充电,71 岁的张老汉骑车到地下车库,结果在进入口时翻车受伤。他认为,物业公司和街道办事处没有尽安全管理职责,将他们告上法庭。为方便老百姓诉讼,使矛盾纠纷化解在 " 家门口 ",10 月 29 日下午,南京溧水法院在石湫影城新苑小区审理了此案,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及石湫街道党政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2 月 27 日,为给电动车充电,张老汉前往小区地下车库充电,进入口时因雨天路滑,坡度较陡,电动车无法减速导致摔倒并昏迷入院治疗。

△地下车库入口

张老汉认为,物业公司和街道办事处未尽安全管理职责,在地下车库设立充电设施时,未能提供便于电动车出入的安全出口,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故要求两被告承担人身损害损失 5 万多元。他提出,该出入口没有警示标志,没有进出入口的安全要求,两被告没有对路面小区进行防滑措施等,没尽到安全管理责任,路面的状况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该小区电动车充电桩

对此,两被告认为,充电柱是应业主要求安装,物业公司服务周到,张老汉受伤是因为自身骑行不当导致翻车受伤,应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张老汉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停车库设施完好,不需要设置警示标志。张老汉自身造成的伤害,由他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庭审中,该案承办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因双方争议较大,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将视情况组织庭下调解工作。(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院供图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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