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叶玮 张海波 记者 毛晓华)近日,泰州泰兴交警查获一醉驾男子,交警在登记信息时,发现其户籍地址与前几日另一醉驾男子一模一样,询问得知,两人竟是姐夫和小舅子关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两人因醉驾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或将面临同一刑事处罚,令人唏嘘不已。
△陈某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109.8mg/100ml,涉嫌醉驾
10 月 30 日晚,泰兴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民警在市区环城西路举行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晚上 7 点 30 分左右,执勤人员发现一辆二轮摩托驾驶人沿环城西路由南向北行驶,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立马原地掉头逆向行驶以逃避检查。
执勤交警王涛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上前将其截停。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109.8mg/100ml,驾驶人涉嫌醉驾。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带至泰兴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并传唤至中队进一步初查。
经初查,涉嫌醉驾的男子陈某某,1965 年 8 月出生,住泰兴市济川街道燕头村。
这时办案民警王涛突然想起,前天刚办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孔某某(29 日刚办完取保候审)户籍地址与今天的陈某某登记的户籍住址竟然是一模一样。
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陈某某与孔某原来是小舅子和姐夫的关系,孔某某的户籍住址挂靠在小舅子陈某某的户口上。10 月 21 日晚 8 时许,孔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也是在同一路段被同一民警王涛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其呼吸中酒精含量为 16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两人均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双双被立案侦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千万别踩酒驾这块 " 地雷 ",时刻绷紧拒绝酒驾这根弦,务必做到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通讯员供图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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