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每 5 年开展一期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每期评审确定 80 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市财政将每年补助资金共计 5600 万元,第一年度建设经费按照每学科每年 70 万元标准予以安排。该《办法》将于 12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办法》指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本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确定,学科整体实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者有明显特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学科或者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特色优势明显的专科。
按照《办法》,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发展规划和工作安排,每 5 年开展一期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每期评审确定 80 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单位应当为本市依法设立的三级医院或者公共卫生机构,对学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周期为 5 年,自确定立项第二年的 1 月 1 日起计算。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任务计划书建设内容和资金执行进度。
根据《办法》,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包括市财政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每年共计 5600 万元,第一年度建设经费按照每学科每年 70 万元标准予以安排,其余年度实行规模总控下的竞争性分配制度,所需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建设单位(不含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发展新技术、项目研究、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等。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在建设周期内被评为国家或者省级高水平临床重点学(专)科的,自次年起纳入国家或者省级高水平临床重点学(专)科建设经费管理,就高享受本市对国家或者省级高水平临床重点学(专)科的资助政策,不再重复安排本市 " 三名工程团队补助(不含技术支持费)" 和 " 市级重点学科财政补助 " 资金。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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