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郝洪伟 见习记者 曹锋)扬州的王先生(化姓)在通讯软件上偶遇美女,对方答应提供色情服务。王先生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收取 1 万多元后,仍没能见到本人。原来,他遇上的是一个专门以上门性服务为饵骗取钱财的团伙。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起诉,江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将该团伙的相关成员判刑。
今年 4 月,王先生在手机上发现,他的一个通讯交友软件中,有附近的人请求加他为好友。对方的头像是一个美女,她表示自己与王先生相隔不远,可提供上门性服务。王先生按照对方的要求,发去了自己的定位。
随后,王先生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有美女本人,还有 " 鸡头 "。在美女的要求下,王先生在群里发了 50 元,当作付给对方的车费。随后不久,他接到了美女的电话,说已经打车到了王先生所在的地方。微信群里," 鸡头 " 开始以嫖资、服务费、押金、卫生费、停车费、安全保证金等各种理由索要钱财。王先生此时已被冲昏了头,陆续给对方发了数十个红包,总计达 1 万多元。钱用光后,王先生发现自己被对方 " 拉黑 ",才明白上了当,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4 月底到 5 月初,江都警方前往黑龙江将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据交代,因为没有工作,岳某在网上学来了这套诈骗方法,拉女朋友姚某和朋友李某、王某入伙。他们在全国多个省市流窜,利用多个手机社交软件,搜索附近男性并添加好友,发送性服务信息及性感女性照片,谎称可提供上门性服务,再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今年 3 到 4 月间,他们被司法机关查明的作案数量达 9 起,骗取多人共计 38000 多元。
近日,经江都区检察院起诉,江都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岳某、李某、姚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网络技术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 4 人归案后坦白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岳某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姚某获刑 2 年 6 个月,王某获刑 1 年,缓刑 1 年。同时,4 人均被判处 15000 元到 5000 元不等的罚金。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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