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7 日至 28 日,龙岗区举办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新条例)宣贯培训会,来自各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以及龙岗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共 680 多人参加。
据了解,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种种长期困扰小区居民的难题,都有针对性解决的举措。龙岗区举办此次宣贯培训会,旨在培训新条例使用的 " 明白人 ",让广大物业从业人员学好、用好条例, 当物业 " 好管家 "。为提高宣贯培训效果,龙岗区住建局印发了培训手册发放参训人员,邀请了物业、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老师进行授课辅导,对新条例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地解读。
记者在培训会现场看到,授课专家老师针对新条例,对物业立法制定基本情况、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物业管理症结以及物业管理法律体系重构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化、系统性的分析、讲解;对 " 停车场产权归属 "" 物业管理区域分开管理 " 等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解读新条例解决种种长期困扰小区居民的难题举措。
此外,龙岗区住建局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活动,让新条例运用好、落实好,惠益居民。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收获很大,要将所学习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解决好物管难题,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建设深圳高质量东部中心贡献个人智慧和力量。据悉,接下来,龙岗区住建局还将组织更深入的专业培训,为新条例在龙岗区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唐永国 杨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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