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11-29
深晚报道 | 深圳男子骑车撞上施工设施死亡,交警:施工方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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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9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深圳一名男子骑行电动车时与道路施工设施发生碰撞,造成该男子死亡。

据悉,事发前,光明区某施工单位负责人王某峰、刘某红组织工人们到光明区光侨路森林运动公园路段进行占道施工,现场摆放了安全指示牌和停放了一辆作业车。过了不久,张某彬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与该路段的施工设施(作业车伸出的 " 脚 ")发生碰撞,致使其受到重伤。

" 看到此情况,王某峰、刘某红和工人们慌了神,立即报警并叫了救护车。不过张某彬由于伤势过重,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

▲张某彬撞上的作业车。

经查,王某峰、刘某红在光明区光侨路森林运动公园路段组织工人进行占道施工时,存在着未按审定的占道范围占用道路;未按照审批的施工道路导改方案规范封锁道路;未按申请许可的承诺,占道施工时在封锁路口处指派专门的人员疏导指挥交通等严重违法占道施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已对该施工单位负责人王某峰、刘某红处行政拘留五日。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提醒市民,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每宗奖励 1000 元。举报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每宗奖励 5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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