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鲁骥晗 记者 徐岑)12 月 1 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此次药法大修亮点频出,最让人关注的是,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了。难道 " 代购境外抗癌新药 " 问题有了护身符?
代购未批境外药不违法了?否!
代购的境外抗癌新药,是不是假药?该不该处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 将不再按假药论处。也就是说,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
那这是否意味着 " 代购境外抗癌新药 " 失去了法律约束?对此,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答案是否定的!"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药品 " 仍然是违法行为!
此次修法后,"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 " 只是不再按假药论处,但依旧是禁止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仍可能会面临 150 万起步的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并且,代购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也是禁止的,这种行为或许将不再按销售假药罪的罪名定罪,但如果代购量大,还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或者走私罪等其他罪名。
因此,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虽然不再算假药,但并不等于降低了处罚力度,而是从严设定了违法责任。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禁止规定中,同一条款中也明确 " 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大家,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随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
从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也是新版《药品管理法》的特色。比如,从严监管,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从之前的货值金额的 2 倍至 5 倍,提高到 15 倍至 30 倍。同时将起罚点提高到 150 万元。
此外,对于大家关注常用药、急用药短缺的问题,《药品管理法》也 " 新意 " 满满。明确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同时,完善增加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内容。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即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的申请,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以自身的名义将产品投向市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改变了过去医药生产企业的垄断现象。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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