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2-05
快快评 | 高速天价救援事件,别甩锅“个别路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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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 评论员 曹玉兵

发生在湖南潭衡高速上的施救 " 天价 " 收费事件,仍在网上发酵。就在公众等待当地最终处理结果时,12 月 4 日晚,有消息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回应:此次事件系个别基层路政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私自联系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协作关系的高速公路救援公司而引发。至于涉事公司是否涉黑涉恶,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平心而论,高速天价救援现象,并非湖南独有。但这次事件,未施救也要收钱,性质极恶劣。作为主管部门,湖南省交通厅的表态,不可谓不严格。只是,回应将事发原因和责任,归咎于个别路政员,笔者却不敢苟同。

或许,该事件具体事实确是基层路政员作为,但管理部门不能把天价救援费的责任之锅甩给 " 个别基层人员 "。有些细节,仍有必要厘清查明。

首先,如湖南省交通厅所言,天价救援费源于个别路政人员违规操作,公众很想知道,这样的 " 违规操作 ",是初犯还是屡犯?是偶发还是常态?是否真的只是 " 个别人 " 所为,在湖南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的现象?

其次,基层路政人员,为何违反规定私自联系救援公司?无利不起早。公众很容易想到,救援公司与路政人员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正是双方达成了某种默契,才把高速救援当生意做,逮到交通故障便 " 狠宰 ",以至强行收取天价救援费。那么,这些介绍 " 生意 " 的路政人员,又从中捞了多少好处?

再次,基层路政员违规操作,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是否知情?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事件中,货车在衡南服务区滞留 7 天,司机刘某先后向交警、公安、高管局等多个单位求助,均没有收到有效回复。

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当地相关部门对高速救援天价收费是有数的,不说是默许,至少也是抱着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而恰恰是这种纵容、视而不见,基层路政员才会违规接 " 私活 ",救援公司才敢胡来。从这个意义讲,湖南高速天价救援费事件,最该问责和查处的不是基层路政员,而是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和部门。

最后,湖南高速天价救援费,并非今天才有。早在 2016 年,湖南潭耒高速就曾出现天价救援费事件。最后涉事的救援公司被清退,有 10 名高速公路公司人员和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受到撤职等处分。为此,湖南省交通厅还出台了具体整改措施。现在看,这样的处理并没有杜绝高速救援天价收费。那么,仅仅按照 " 惯例 " 处理吗?

湖南一再被曝高速天价救援费,看似问题在基层路政员,根源却在监管。正是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不力,才导致天价救援现象一次次出现。板子只打到当事人员身上,是制止不了高速救援天价收费的。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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