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2-05
12月5日起,南京江北新区不动产证上不再标抵押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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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垚 记者 张瑜)12 月 5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即日起,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将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以后相关单位、个人可通过各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档案馆的自助查询终端、查询窗口,依法申请查询抵押权登记信息。

△网站截图

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发布的最新告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 改革要求,按照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 100 条相关工作要求,深化不动产登记 " 不见面服务 ",减少办事群众跑腿次数,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即日起,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将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

据介绍,登记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之后的普通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含抵押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以不动产登记簿日期为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不动产权属证书指: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实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权登记信息后,相关单位、个人可通过各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档案馆的自助查询终端、查询窗口,依法申请查询抵押权登记信息。

不标注抵押信息意味着什么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以前单位或个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如果有抵押贷款,不动产证上都会标注此房产有抵押权登记的信息。待贷款还完后,产权人需再去办抵押权注销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上盖抵押权已注销的信息。不标注后,这些相关信息都要靠 " 数据 " 跑腿了,省得市民来回跑腿。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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