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类别积分方式、连续居住加分由每满 1 个月加 1 分调整为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独生子女加分由加 90 分调整为只加 1 分 ……12 月 9 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了 " 关于征求《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就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征求市民意见。据悉,该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将影响 2020 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征求意见时间为 12 月 9 日-12 月 20 日。
宝安教育局介绍,本次积分入学修订的目标任务为优先安排深圳户籍学生,优先保障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就读权益,优先保障父母双方在深圳居住、在深圳就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体现 " 梯度赋权 " 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本次修订的方向为取消 " 类别+积分 " 模式,优化积分项目,以积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实行综合积分制。修订后的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 " 基础分+加分 ",按照学生的 " 户籍 " 和家庭 " 居住 " 情况组成 " 基础分 ",并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等加分项。
▲ 2020 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简表。
具体而言,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取消 " 类别+积分 " 模式,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原本连续居住加分为每满 1 个月加 1 分,调整为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加分不封顶。其中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加分封顶 5 分;原本计生加分情况为独生子女加 90 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 60 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 30 分,调整后为只有独生子女加分,且只加 1 分,其他情况不加分;对于非深户而言,加分分值依旧是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但具体加分分值由此前的每满 1 个月加 1 分调整为每满一个月加 0.1 分,补缴的不算加分,加分不封顶。
此次征求意见期限为 10 天。意见反馈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宝安区教育局联系。联系方式有三种:其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cjyk@baoan.gov.cn 或通过政府规章草案民意征询反馈;其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 号楼 401,邮政编码:518000,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 "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 字样;其三,通过电话方式:0755-27757162。
深圳晚报记者 刘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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