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12 月 19 日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 " 关于在南京市全市范围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据悉,电子证照与纸质版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 " 江苏政务服务 "APP 、" 我的南京 "APP、" 南京不动产 " 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通告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种类和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的是否还有呢?如何申请和颁发?通告中指出,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准予登记的,可以一并颁发对应的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同时领取纸质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时依法应交回纸质证书的,应按规定交回。
启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联网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权利人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査看和下载,通告明确,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 " 江苏政务服务 "APP 、" 我的南京 "APP、" 南京不动产 " 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联网银行可登陆 "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 查看和下载相关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编辑 郭子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