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2-24
为挖比特币,盗电1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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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俊猛 吴安娜 记者 林清智)比特币作为一种 P2P 形式的数字货币,以其稀缺性吸引着大批人购买 " 挖矿机 "、消耗大量电力在线挖取,甚至不惜为此走上犯罪道路。12 月 24 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盗电挖比特币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法院审理查明,为降低运行比特币 " 挖矿机 " 高额的电力成本,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间,兰某锋、李某、毛某海共谋在镇江市丹徒区等地租用场地,通过互感器短接等方式,盗窃国家电力挖取比特币,王某斌、叶某华、蓝某连、毛某平明知上述情况仍出资加入并帮助维护管理。朱某忠、徐某民、刘某群明知兰某锋等人盗窃国家电力仍予以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中,主犯兰某锋涉案金额高达 13781383 元。

另查明,被告人退出赃款 98 万元(其中李某退出 20 万元、徐某民退出 60 万元、朱某忠退出 18 万元)已发还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庭审中,兰某锋等人自愿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的近 4000 台 " 挖矿机 " 以及账户中持有的 14 枚比特币作为违法所得退赔给供电公司,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宣判现场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合议庭经评议后,分别依法判处 10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3 年至 13 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指出,本案是江苏省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盗电案件,主犯兰某锋涉案金额高达 1300 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考虑到被告人有认罪认罚情节,愿意退赔退赃,合议庭最终决定判处第一被告 13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

(通讯员供图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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