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12-24
深晚报道|年底赶工期不按规定占道施工 深圳两家公司都被罚了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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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一些施工单位越发 " 猖狂 ",为了赶进度竟无视安全施工规范。12 月 24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深圳交警在巡查中发现两家不按规定占道施工的企业,目前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巡查至庄边路与前进二路交会处时,发现深圳市某建筑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占道施工,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按照规定深圳交警现场对占道施工单位开具处罚通知书,处以罚款 10000 元,并依法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以 3 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无独有偶,深圳市交警局民警近日在巡查至齐心路时发现,中国某工程有限公司一占道施工作业点的施工作业车辆占用道路停放,未设置相关警示提示标志和安全措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深圳交警依法对以上占道施工单位开具处罚通知书,处以罚款 10000 元,并责令立即完善相关警示标志和安全措施设置。

▲公司未经审批占道施工

深晚记者了解到,在日常巡逻中,深圳交警将按照 " 三必查 " 的要求进行排查 ,即对快速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的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曾发生过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曾被处以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的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

" 我们也欢迎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后向我们进行举报。"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每宗奖励 1000 元。举报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每宗奖励 5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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