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2-25
南京一小区里的“南北战争”,一方业主不满“被代表”状告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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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实习生 韩佳霖 记者 王瑞 陈彦琳 文 / 摄)业委会是服务全体业主,代表着业主权益的机构。但近日,南京市远洋国际中心南区部分业主因不满业委会的做法,一纸诉状将业委会告上了法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南区业主认为目前业委会在一些决策上过多的偏向北区,导致了南区业主的利益受损。" 我们希望业委会能实实在在代表业主,而不是枉顾业主的权益自行决策。"

△远洋国际中心

业主:物业垃圾清理不及时,欲在地下车库建垃圾房

12 月 24 日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远洋国际中心。该小区分为南北两面,南区为商住区,北区为住宅区。

在南区电梯旁的公告栏张贴着几张 12 月 22 日公布的告示——《关于绿城物业相关费用使用情况的公示》。公示通知,物业将在南区电梯加装空调、在地下车库建造垃圾房、修补小区外围石材,并注明 " 以上部分费用由绿城物业先行垫资,后期由公共收益支出 "。三项工程费用将近 15 万元。

△远洋国际中心电梯公示旁,业主反对的签名

正是这几张公示,让南区的业主们颇为不满,他们在公示旁张贴了反对的签名书。他们认为物业公司的这些决定,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在损害业主们的公共收益。

另外,物业在《关于远洋国际中心地下车库垃圾房建造的请示》中写道:为了解决南区生活垃圾清运无集中点的问题,决定在地下车库负二层建造垃圾房。建设总价为 4.8 万多元。

几位南区业主代表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将垃圾房建造在商用的南区,无疑对小区的经营环境会造成影响,而且垃圾房的建造还会占用地下车库的安全通道。

" 自从换了新的物业,我们南边的垃圾都得三五天才清一次,清得不及时的时候北边的垃圾也直接堆在广场。" 记者注意到,中午 12 点,在南区的广场上,堆着 10 来个垃圾桶,垃圾车正在进行清运。业主王先生(化姓)表示," 垃圾问题非常影响店铺的经营,物业却一直不作为。"

不满:业委会被指不作为,业主质疑物业选聘

其实,垃圾房的建造只是引发南区业主们不满的导火索,他们实际不满的是业委会。

一位业主李先生(化姓)介绍,远洋国际中心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于 2018 年 4 月。业委会成员一共有 7 人。其中,5 人为北区住宅区的业主,1 人两边皆有房产,1 人为南区业主。南区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业主有 400 多户;北区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业主 100 多户。

李先生表示,业委会成立至今,一直未公示过业委会的收入流水和支出账目。" 老物业的公共收益余款始终没公布,公共收益有多少用了多少也没有公示。我们要求公示,业委会的说法就是业委会没有账目,没有收入,但是却有资金支持北区地热泵的改造工程。"

目前,小区物业绿城物业是 2019 年 6 月换聘后选上的,并于 9 月份开始进场。此前,小区的物业为开发商聘用的一家物业公司。南区部分业主对于这次换聘程序的合理性、合规性,持怀疑态度。

" 今年 6 月,业委会突然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 业主马先生(化姓)表示,原本,业主们希望能让大牌物业进驻,但业委会在招投标时否决了很多竞标的大牌物业。最终的投票结果,绿城物业选票过半获得了进驻资格。" 唱票现场,没有街道、社区的监督,业委会聘请的所谓第三方其实是北区的一个业主。我们希望业委会公布投票的明细,业委会却以隐私为由,至今都不愿意公布选票。"

如今,新物业进场,开始进行一个又一个的工程。 " 已经实施的,没实施的,全是物业公司垫付,之后由公共收益支出。这不是变相把我们业主都变成了负债人。"

有业主计算过,实施的所有工程造价总计 100 多万元。南区业主介绍,现在的物业费,南区业主 6-9 元 / 平,北区业主 1.9 元 / 平。" 我们交的物业费多,这些工程大都是服务于北区的,但费用最后不也都落到了我们头上?"

△远洋国际中心南区的公示

诉讼:业主将业委会告上庭,业委会回应按规办事

11 月,在多次与业委会交涉无果之后,南区部分业主代表对小区业委会进行了起诉。

"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 业主代表王先生表示,业主们希望能与业委会正常的沟通、监督业委会日常工作,业委会也必须公布收入支出明细。对于此次选聘物业公司的流程、选票信息,业主们要求进行核查。" 我们对于此次选聘的合法性以及选聘结果并不认可。"

11 月下旬,该案在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上,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先生参加了庭审,并对一些质疑进行了回应。

李先生表示,首先业委会是 2018 年在社区牵头并在街道的指导下成立的。关于业主们要求公示的项目,有一些业委会已经进行了公示,没有公示的允许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阅。其实,物业选聘的整个过程都按照规定在小区进行了宣传和公示。唱票的结果因为涉及一些业主隐私,无法公示,不过允许查阅。另外,李先生表示,目前业委会没有支出,所以没有账目。

12 月 24 日,现代快报致电李先生,不过他拒绝了采访。" 一切都等待法院的判决,相关证据业委会已经提交给法院了。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

街道:将等待法院判决,进行进一步处理

12 月 24 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办事处物管办。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近期接到过远洋国际中心部分业主关于此次选聘物业的投诉。目前,街道也在等待法院的判决,之后再对此事进一步处理。

" 这次他们选聘物业是业委会组织的,没有通过我们,我们知道这个情况。" 该负责人称," 我们没有参加他们的选聘,我们让他(业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走。但是可能有点瑕疵吧,所以部分业主就比较有意见。"

专家:两种住宅业态的小区,治理应遵循 " 平衡 " 原则

南京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王兴宏介绍,目前,很多小区都因为存在商住和住宅两种业态的不同,经常产生矛盾,远洋国际中心并不是个例。" 如果过多的偏向了其中一种业态,另一种业态的利益就可能受损,自然会产生矛盾。" 王兴宏建议,在存在两种住宅业态的小区,业委会的人员设置、决策方面,都应该遵循平衡的原则。尽可能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诉求,进行充分的沟通。

" 业主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这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 王兴宏表示,小区的业委会和业主大会应当维护和保证业主的权益。

针对此次远洋国际中心业主对于在公共收益使用上存疑的问题,王兴宏认为这必须要看小区的议事规则中是否对此有做详细的规定和约束,比如多少金额以上的工程得业主大会表决决议,业委会是否有权做决定等等。" 物业没有权利单方面动用小区的公共权益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方可实施。"

另外,业主若是对物业选聘过程存疑,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投诉和司法机关起诉两个途径,查验选聘是否合法合规。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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